2007年12月16日 星期日



Originally uploaded by psunnypiggy.

雖然發現這張照片很噁,不過還是要在blog裡唉唉叫抱怨一下。
話說~我被某個小朋友刺激後,第二天就頭腦發熱的拿出埋藏很久的皮鞋穿起來。
下場很慘,差點磨破皮也就算了,讓該看的不該看的人都看到我穿那雙鞋一瘸一拐的糗樣也算了,最慘最慘的是死孩子居然特意化了妝刺激我Orz
一個月之後,繭終於自然脫落了,裡面還是這種紅紅的嫩肉是怎樣啦?!還要我磨破一次喔???

4 則留言:

  1. Piggy小妹,你就在嫩肉上貼上OK蹦,防止摩擦破皮吧!然後再穿起皮鞋、化個妝去跟她拼回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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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好像還滿可口的樣子: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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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噁心. 這種東西, 燒掉就好了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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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Simon:這些爭強好勝的事是不太適合我這種老人家做的,我....我忍Orz

    狐狸:你口味有點奇怪?

    呣:到一邊咬橘子去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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